| 财务科 |
主要职能: 1、负责全所经济业务事项的会计核算和监督管理工作。 2、参与全所各类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、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制目标的制定和考核、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等与财务有关的重大活动。 3、组织制定和完善适合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,并督促贯彻执行。 4、负责基建财务管理,对全所国有资产进行核算和监管。 5、组织编制全所的部门预算、决算,并对预算、计划实施执行情况进行控制、分析、评价,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提供真实、完整的财务状况、报表,提出单位财务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。 6、负责全所各项收费和票据进行管理。 7、负责吕四中心、试验场的财务工作指导与检查管理。 8、负责对工会财务的检查管理。 9、负责全所财务的内部审计,配合做好各类财务的外部审计。 10、按有关规定做好会计档案的归档、保管、查阅和销毁等工作。 11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负责人:张军 联系电话:0513-8522826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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