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职能:
1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、市有关科研工作的方针、政策以及各项规定。
2、协助所领导拟定和落实本所科研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。
3、组织协调全所科研人员承担各级部门下达和社会需要的科研任务。
4、协助所领导做好科研成果的推广转化,推动产学研合作。
5、组织对各业务部门科研任务实施情况的督查。
6、负责科研档案的整理、归档。
7、做好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负责人:吉红九
联系电话:0513-85228269